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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受理: (1) 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首先到具有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2)
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申请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3) 申请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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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培训和约考: (1) 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2) 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附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培训结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报送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和进行约考。 (3) 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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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营运驾驶赠从业资格考试 (1) 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 (2) 考试结束后颂考试成绩。 |
考试不合格者由运政管理机构安排补考一次。 | |
| 补考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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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证件发放 (1) 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将申请登记表、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归档。 (2) 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制作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
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凭学员准考证发放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
主办单位:云南省临沧地区行政公署交通局
联系电话:0883-2122494 传真:0883-212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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